谷歌廣告業(yè)務反壟斷案里,有多少秘密項目?
在谷歌廣告業(yè)務的反壟斷調查中,一個個神秘的項目代號逐漸浮出水面,揭示了這家科技巨頭在廣告領域構建壟斷地位的秘密策略。本文將深入剖析這些代號背后的故事,探討谷歌如何通過這些秘密項目鞏固其在數(shù)字廣告領域的壟斷地位,以及這些行為對其未來可能帶來的影響。
大廠很喜歡給自己的項目起一個看上去很神秘的代號,用一些科幻、軍事或藝術的大詞兒,包裝項目。
這些代號的名字有的是用來PR公關的。比如2017年,阿里巴巴在宣布“NASA”計劃,它主要是面向未來20年組建一個獨立研發(fā)部門,和美國的NANA完全無關。
有的屬于內部的代號,抖音也曾經(jīng)給自己的種草項目命名為“G”,也就是后來的可頌APP。
起代號的原因有很多,保密是最主要的,可以遮掩鋒芒模糊自己的戰(zhàn)略意圖,避免過早引發(fā)行業(yè)針對性反應。另一方面,很多項目有的是臨時的,需要整合集團內部各個團隊參與,代號能形成一種莫名的使命感,形成一定的凝聚力。
我先前以為,這種有些「中二」的工作文化是國內大廠獨有的。后來研究谷歌廣告業(yè)務的反壟斷調查時,我發(fā)現(xiàn)自己還是孤陋寡聞了,原來硅谷巨頭的代號游戲玩得更早更溜。
硅谷巨頭的壟斷密碼,就藏在那些看上去或浪漫、或神秘的名字里。
從班克西 (Banksy) 和伯南克 (Bernanke) ,從貝爾計劃 (Bell) 和絕地藍 (Jedi Blue)。谷歌通過一個個項目完成了廣告領域的絕對壟斷。這些代號背后的秘密被公開后,也被美國司法部針僅僅抓住,成為控訴谷歌的關鍵證據(jù)。
外媒報道,谷歌廣告業(yè)務反壟斷審查里,涉及的大大小小項目代號有20多個,下面我會選重要的項目展開聊一聊。
對谷歌反壟斷審查有興趣的朋友,可以翻一下刀客doc去年的文章《反壟斷風暴下,谷歌廣告帝國的擴張簡史》。
納尼亞計劃
2008年,谷歌在收購廣告技術公司DoubleClick時,曾經(jīng)做出過一個承諾:將用戶數(shù)據(jù)分隔管理,即不將來自自身服務(如搜索、Gmail、YouTube)的數(shù)據(jù),與第三方網(wǎng)站(通過DoubleClick收集)的數(shù)據(jù)合并。
但到了2016年,谷歌就啟動“納尼亞計劃”(Project Narnia),推翻了這一承諾,將所有用戶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一整合為一個ID體系。
這樣做對廣告業(yè)務來說,誘惑太大了,這能幫助谷歌擁有更精準且清晰的用戶畫像,大大強化自己的廣告定向能力,并以競爭對手無法企及的方式操縱廣告拍賣市場。
在2024年的反壟斷訴訟中,美國司法部將“納尼亞計劃”列為谷歌系統(tǒng)性壟斷行為的關鍵證據(jù),認為其通過數(shù)據(jù)壟斷排擠競爭對手,對行業(yè)生態(tài)的破壞性影響,鞏固了廣告技術全鏈條控制權。
“納尼亞計劃”不僅是谷歌違反隱私承諾的標志性事件,更是其通過數(shù)據(jù)壟斷操縱廣告市場、壓制競爭的核心手段之一。
為什么叫代號名稱叫「納尼亞」呢?有外媒分析說,這個名字源于電影《納尼亞傳奇》。片中主角通過一個看似普通的衣柜進入另一個神奇的世界。谷歌想借用這一意象,暗示其通過“用戶協(xié)議”這個“數(shù)字衣柜”,悄無聲息地打通了數(shù)據(jù)隔離墻。
絕地之藍計劃
當時的背景是,2015年廣告行業(yè)發(fā)現(xiàn)谷歌在數(shù)字廣告領域變得愈加霸道,于是找到了一種巧妙的方法來擺脫谷歌對廣告收入的壟斷:Header Bidding(標頭競價,也譯作頭部競價),它主要是將競價邏輯前置到網(wǎng)頁/App頭部代碼中,實現(xiàn)跨平臺透明競價,從而削弱谷歌等巨頭對廣告生態(tài)的控制權。
更要命的是,另一大廣告巨頭Facebook宣布要加入Header Bidding,對抗谷歌。谷歌感受到了威脅,就與Facebook在2018年秘密達成的“絕地之藍”協(xié)議:
一方面谷歌確保Facebook在谷歌廣告生態(tài)中享有特權競標權(如出價時間延長至300毫秒,其他公司僅160毫秒),提升其廣告投放成功率。
另一方面,通過協(xié)議壓制Header Bidding技術,F(xiàn)acebook承諾減少使用Header Bidding,維護谷歌在廣告交易鏈中的主導地位。 協(xié)議第四年起,F(xiàn)acebook每年向谷歌投放5億美元廣告。 兩大巨頭合謀之后,占據(jù)了數(shù)字廣告60%的市場份額。
“絕地之藍”的命名源自《星球大戰(zhàn)》中的藍皮膚絕地武士艾拉·塞庫拉(Aayla Secura),其角色因被克隆人指揮官背叛殺害而聞名。谷歌用絕地之藍,一方面絕地武士的“原力”隱喻谷歌對廣告生態(tài)的絕對控制權,如算法定價、流量分配和規(guī)則制定,而“藍”色可能暗指Facebook的品牌色,暗示雙方利益融合。
Jedi Blue——絕地之藍計劃,被《紐約時報》稱為:「谷歌廣告壟斷行為巔峰」。2020年美國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在反壟斷訴訟中披露該協(xié)議,指控其違反《謝爾曼法案》。 法庭文件援引廣告商的話稱,協(xié)議在簽署當年,谷歌將廣告價格提高了 122%,一年后又上漲了 90%。
伯南克計劃
“伯南克計劃”(Project Bernanke)以美聯(lián)儲前主席本·伯南克(Ben Bernanke)命名。伯南克曾以量化寬松(QE)政策應對2008年金融危機,谷歌則試圖將自身包裝為廣告市場的“穩(wěn)定器”,聲稱該計劃旨在“優(yōu)化拍賣效率”。
美國司法部認為,谷歌模仿美聯(lián)儲對貨幣體系的控制,試圖通過算法和流量分配規(guī)則成為數(shù)字廣告領域的“隱形央行”。
伯克南計劃有好幾個階段或者版本。
第一版伯克南計劃是在2010-2014年,這一階段谷歌利用ADX的獨家數(shù)據(jù),偽裝“次高價拍賣”(Second-price auction),實際淘汰出價第二高的競標方,使第三高競價者勝出。谷歌向廣告商收取第二高價費用,差價被截留并用于后續(xù)拍賣操控。
這一招很流氓,它把公共的競價數(shù)據(jù)納為了私有,——核心就是利用其作為廣告交易平臺(AdX)與買方工具(Google Ads)的雙重身份,形成類似金融市場的“內幕交易”。
更進一步講就是,通過ADX來收集所有廣告買家的歷史競價數(shù)據(jù),秘密用于調整Google Ads的實時出價策略,使自家廣告系統(tǒng)更精準地以最低成本勝出,形成不公平競爭優(yōu)勢。
比如,當競爭對手出價區(qū)間為1-2美元時,谷歌通過數(shù)據(jù)模型預測并出價1.5美元,而非傳統(tǒng)盲拍中的隨機試探。 該計劃每年為谷歌創(chuàng)造數(shù)億美元收入(2013年預估達2.3億美元),同時迫使出版商接受更低的分成比例(谷歌抽成30%-50%)。
伯克南計劃還有第二版本——全球伯南克,施行時間在2015-2017年。谷歌將截留資金注入谷歌廣告購買工具(如Google Ads),人為抬高小廣告商的出價,確保其工具在拍賣中勝出。
直到2020年得克薩斯州反壟斷訴訟中,伯克南計劃才被曝光。美國司法部認為其行為構成系統(tǒng)性壟斷,最終推動了對谷歌廣告技術業(yè)務的分拆要求。
伯克南計劃(Project Bernanke)與“絕地之藍”(Jedi Blue)、“納尼亞計劃”(Project Narnia)共同構成谷歌壟斷“三件套”,分別對應數(shù)據(jù)操控、合謀定價、用戶畫像濫用。
貝爾計劃
貝爾計劃,其實就是對伯南克計劃的“第三版”。從 2014 年開始,谷歌重新調整了伯南克計劃,即貝爾計劃Project Bell,以撥通第一個電話的貝爾 (Alexander Graham Bell) 命名。
這一計劃又是針對“Header Bidding”的計劃。谷歌的高管不止一次提及:狙擊“Header Bidding”關系谷歌廣告業(yè)務的生死存亡。
之前我提到,Header Bidding技術允許媒體方繞過谷歌的廣告交易平臺(如Google AdX),直接與其他廣告交易平臺(如AppNexus、Rubicon)合作,實現(xiàn)廣告位的實時競價。
這一技術削弱了谷歌對廣告庫存(廣告位資源)的控制,威脅其市場份額。
谷歌于是制定了懲罰措施,且比第一版的伯克南計劃更流氓:如果媒體方試圖與自己的競爭對手合作,并且沒有讓谷歌的 AdX 交易平臺提前獲得訪問權,屆時谷歌會對媒體做出懲罰:自己的ADX平臺,將按照第三名的出價而不是第二名的出價向媒體支付費用,將媒體的廣告競價降低 20% 至 30%。同時利用差額來提高對允許優(yōu)先訪問的出版商的出價。
波洛計劃
為壓制Header Bidding的普及,谷歌還在2016年啟動了內部稱為Project Poirot波洛計劃。
這一計劃的名字與阿加莎·克里斯蒂小說中著名偵探的姓氏《大偵探波洛》相同,藉此比喻谷歌能像Poirot偵探一樣敏銳,因為系統(tǒng)能迅速精準地檢測到競爭對手的廣告交易平臺是否使用了“Header Bidding”標頭競價技術。
波洛計劃的核心在于操縱廣告客戶支出,它改變了谷歌自有的DSP平臺—— DV360 中的設置,讓廣告商默認選擇加入 Project Poirot(只有 1% 的選擇退出),然后將 DV360 對競爭對手的出價降低了 10% 到 40%,使 AdX 處于贏得這些出價的位置。
此外,谷歌還開發(fā)了名為“開放式競價”(Open Bidding)的系統(tǒng),聲稱其為“更高效”的解決方案,但實際目的是將交易重新拉回谷歌的生態(tài)體系。
“Poirot計劃”并非孤立存在,而是與谷歌其他壟斷策略協(xié)同作用:
1、動態(tài)收入分成調整:谷歌根據(jù)交易對手方的競爭威脅程度,動態(tài)調整廣告收入分成比例。例如,對使用Header Bidding的媒體方收取更高費用,而對依賴谷歌獨家工具的廣告客戶提供優(yōu)惠。
2、谷歌還禁止其開發(fā)的加速移動頁面(AMP頁面)使用Header Bidding,要求使用其AMP技術的媒體方,必須通過谷歌的廣告交易平臺進行銷售,這樣直接封堵了競爭對手在移動端的入口。
通過“Poirot計劃”,谷歌成功將大部分廣告交易保留在自有平臺。美國司法部在控訴的時候,提交了一份證據(jù),引用了谷歌高管在 2018 年的一封電子郵件,波洛計劃將谷歌AdX 上的支出增加了 7%,而 2019 年的一份證明文件稱:波洛計劃將大多數(shù)第三方交易平臺的支出減少了 15%。
隨著一個個代號浮出水面,谷歌1999年就立下的「不作惡」的人設也算是塌房了。屋漏偏逢連夜雨。蛇年的第一天,咱們國家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也依法對谷歌公司開展反壟斷調查。
所以說,今年谷歌面臨著更大的挑戰(zhàn),有那么點存亡之秋的意思了。除了反壟斷審查,谷歌還要應對AI的技術重構,做出更前瞻的業(yè)務布局。
此外,還要積極防御來自亞馬遜、TikTok的威脅。根據(jù)emarketer的數(shù)據(jù),2018年的時候,谷歌搜索還占據(jù)廣告市場60%的份額,而今年預計48%,連一半都沒有了。
內憂外患之下,2025年的谷歌廣告帝國真是有些岌岌可危了。
作者:刀客,公眾號:刀客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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壟斷行為確實是不行的,這是嚴重擾亂市場行為。